根据《关于改革创新高校共青团工作切实增强思想政治引领实效的若干措施》《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拟于近期召开哈尔滨工业大学未来技术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为确保学代会的顺利召开,现就学代会学生代表(以下简称“学代表”)选举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生代表及主席团选举要求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诚信守法;
(二)品行端正,作风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三)学习成绩良好,综合表现优秀,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四)有责任心和奉献精神,热爱学生会组织,有相关工作经验,能够胜任岗位要求;
(五)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关心同学权益、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六)正式注册的哈尔滨工业大学未来技术学院全日制在校生。
二、学生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学生代表享有下列权利:参加学生代表大会,参与审议各项提案、报告和其他议题;联名提出提案、质询案、罢免案等;选举权、被选举权及表决权;获得执行学生代表职务所需的信息和各项保障;《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学生代表应当履行下列义务:模范地遵守法律、校纪校规,遵守《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会章程》;按时参加学生代表大会,认真审议各项提案、报告和其他议题;与班级同学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班级同学的意见和要求;《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学生代表构成要求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按照有利于组织和召开会议,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全体学生代表人数比例不低于10%,且代表应覆盖所有自然班,选举学生代表差额比例不小于20%,同时兼顾党员、团员、群众、女代表、少数民族代表的比例,代表具有广泛性。
四、学生代表选举程序
(一)候选人产生
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各班级按照实际情况,由班会讨论推荐或学生自荐方式产生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二)选举办法
各班级以多种不记名投票形式,按照计票与唱票分离的原则,进行差额民主选举,产生学生代表。
(三)公示
各班按照规定产生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名单后,应以适当的形式进行班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产生学生代表。
(四)报送
各班级须在9月27日17:00前选举产生学生代表经由辅导员报送至学院, 选举产生的学生代表需第一时间加入学代会学生代表QQ通知群(群号:163780692),后续通知将在群中发布,进群后请更改备注,格式:班级-姓名。
五、学生代表资格事项
(一)学生代表资格由未来技术学院团委审定,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增减或更换;
(二)学生代表名单须在规定时间内报送,逾期未报送将做弃权处理。
未来技术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未来技术学院委员会